食品经营者悬挂亮证规范

2017-03-29 21:28:53 次浏览 分类:行业资讯

在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团膳企业承包食堂要求更规范,更严格。在食堂托管的过程中为促进各个区食品,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让我们携手继续努力!——

致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信

 全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中央文明委将于近日对我市

“创

建”

成果进行实地复查。

希望你们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创建标准及检

查要点,立即开展自查,并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达标,做到守

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具体的要求是:

 

1、餐饮服务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范

围经营),并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在有效期限内,且持证上岗;

 3、监督信息公示牌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处,便于监督检查;

 4、餐饮单位必须配备餐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且设施能正常使用;

 5、公示牌上的消毒记录登记表必须及时、规范填写;

 6、认真学习公示牌上的《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认真填写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创建为大家,创建靠大家。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用决心和行动,用辛劳和汗水,为北京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而努力。为团膳企业规范化,正规化进程源味缘增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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