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堂承包食品安全卫生规定

2016-01-04 10:02:55 次浏览 分类:公司动态

    食品安全卫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北京食堂承包公司-源味缘餐饮重点管控对象,源味缘餐饮一直以食品安全作为每日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综合会议一直是作为公司每周管理例会的重要组成部门,此次安全综合会议,以卫生部会议精神为指导,由公司总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共同研究探讨如何做好保证食品安全综合工作,打造绿色健康餐饮企业。我公司郑重承诺:绝不使用任何非法食品添加剂。

下面来一起看看北京食堂承包安全管理标准法则:

    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七条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 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 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人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第十条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公司要配合项目上,从食品生产、采购、加工等各个方面狠抓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总经理还对日后工作中,部署各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的工作要点。各项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都积极发言,出谋划策,共同面对日后公司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为来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