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及行业专家就新食品安全法、广告法进行解读

2015-05-22 10:40:47 次浏览 分类:行业资讯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记者 韩肖) 新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备受社会关注。今日,为期两天,由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主办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培训交流会”在京落幕。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陈君石、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罗云波等十余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行业专家对新食品安全法和新广告法进行了深度解读。


陈君石以“风险交流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地位”为题,介绍了风险交流的含义、当前的食品安全舆情、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风险交流的条款和实施这些条款的面临的挑战。他指出,中国风险交流的现状是,正确的科学信息明显处于劣势,而没有科学依据的误导信息却大占上风。其结果是造成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过度担心,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他还提出,明确政府主导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好的,但还需要制定符合国情的策略、办法和配置必要的资源,鼓励和允许参与第三方平台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并发挥作用。


罗云波在演讲中介绍了不断调整的中国食品安全体系和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并重点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转基因的条款和我国现行转基因的管理与法规。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介绍了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概况和2015年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工作计划。据他介绍,各类标准整合后拟形成的标准包括食品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理化检验方法和微生物检验方法等六大类,共415个。其中,2014年完成工作208项,2015年完成207项,到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整合项目的分委员会审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三司副司长张晋京、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等分别就新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修订、保健食品、农药管理等相关热点话题进行了解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副处长史新章解读了新版广告法涉及食品的相关条款,并对新广告法执行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评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监委注册部处长王刚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进出口的条款。


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军事医学科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代表、媒体代表和食品企业代表。


此外,主办方还在会议期间安排讲课人与听课人互动的环节,对新食品安全法和新广告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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