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法律明确规定了,餐饮行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但还是屡禁不止!
法律法规禁止设置最低消费的根本原因在于设置最低消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这是法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确定的红线。
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已成共识,可包间费又成了不少餐饮经营者推出的收费项目。尽管包间费的存在对各地消费者来说都不陌生,可真正从内心接受包间费的消费者并不多,反之,认为包间费只是最低消费衍生产品的大有人在,多认为应当禁止为好。
也有专家认为,餐饮行业属市场调节定价,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商家可以自行确定收费方式,可以适当收取包间费、茶位费和服务费等费用,只要定价公平合理并尽到主动、充分、准确告知义务即可。可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值得推敲,照此推理,商家设置最低消费也属于市场调节定价范畴,也可主动、充分、准确告知消费者,可法律法规为什么又要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呢?其根本原因在于设置最低消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这是法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确定的红线。
当前,有必要对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关于霸王条款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即商家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关于霸王条款,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答记者问时,曾列举了包括“包间最低消费”“预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等几项,可包间费是否也属于此列并无权威表述。提供包间这是经营者迎合顾客需要、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立足所需,好的消费环境必定具有更好的竞争力,但不能将这一竞争投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从包间费与包间最低消费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消费体验来看,二者并无本质区别,都是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限制,有必要明确予以禁止。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既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维权,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确认无效,消费者协会还可通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为不特定的众多消费者维权撑腰。